文化事業部:
業務範圍,立足“文學作品、書(shū)畫作品、攝影作品、音樂作品、影視作品、民俗作品”等,進行國際國内的文化交流與傳播推廣。
公司文化事業部,分(fēn)“國内文化交流事業部”和“國際文化交流事業部”兩大(dà)事業部門。
國内文化交流事業部:
就“文學作品、書(shū)畫作品、攝影作品、音樂作品、影視作品、民俗作品”等,就某文化領域,與國内各省市進行文化的交流與傳播。
國際文化交流事業部:
就“文學作品、書(shū)畫作品、攝影作品、音樂作品、影視作品、民俗作品”等,就某文化領域,與世界各國或地區,進行文化的交流與傳播。